和解與求償
當發生交通事故一段時間後,一般來說都會等傷勢穩定與資料文件準備齊全後與對方和解,而和解時所談的通常為賠償的問題。
賠償一般都會參照【初步分析研判表】上的資料,與當時警方繪製【現場圖】分析判斷責任歸屬的比例。
舉例:A君與B君發生車禍事故,雙方為財物損失且均無人傷亡的情況下
- A君修車費100萬、責任為7成
- B君修車費50萬責、責任為3成
A君要自行負擔70萬修車,再可向B君求償30萬;B君要自行負擔15萬修車,可再向A君求償35萬。
(以上為無人受傷純財物損失的範例)
延上例:A、B君各自均有投保【車險】
- A君:僅投保【第三人責任險】
- B君: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丙式車體險】
A君的保險公司可賠付給B君的保險公司35萬元修車費,但因A君並無購買車體險所以A君還得自己花70萬修車。
(A君總損失70萬元)
B君的保險公司僅可賠付A君10萬元修車費,另外還得自己花20萬元賠給A君修車;此外因B君有丙式車體險,所以B君直接進場維修,費用由B君保險公司理賠,之後B君的保險公司會再向A君的保險公司代位求償申請35萬修車費用。(B君總損失為20萬元)
【以上不考慮車損超過3/4等問題】
理賠謎思與專業
站在理賠的角度來說以上車損互賠與自付都相當合理也符合損害填補原則;但站在A君與B君的角度來看,他們難免會有些抱怨,花錢買了保險到頭來還是得自己貼錢賠人家那我買保險幹嘛?
多數人對於車險的觀念是有保就好、車險最好不要太貴、買哪家最便宜,追求價格而忽略專業有時候損失的反而是自己,找一位可以信任且專業的業務員討論規劃合適自己的車險,他將會告訴你需要的是什麼且保障到什麼程度,並且建立正確的保險觀念。(天下絕對沒有不對的保險品只有不對的保險觀念)
業務人員與理賠人員
- 業務人員:負責把商品賣出去
- 理賠人員:負責賠錢給對方
三種在購買產險的管道
- 跟保險業務購買
- 跟賣車業務購買
- 直接跟產險公司或網路上購買
理論上來說他們的工作就是負責把產品賣出;而把錢賠付給對方且協助你與對方談和解才是理賠人員的工作,也有人誤以為理賠人員會幫我方向對方求償,而向對方求償的權益是自己要提出也並非理賠人員的工作。
對於一般消費者來說與保險公司的是陌生的距離最近的就是賣給自己保險的業務人員,所以有問題都會想問問賣你保險的人,但際上這並不是業務人員的工作,只是習慣上都會直接找最熟係的人尋求協助。
所以說當賣你保險的人如果有辦法協助你處理交通事故的理賠事宜,甚至有辦法成為你與產險公司之間的通橋梁,那他對是個不可多得的人才,你一定要好好珍惜這樣的業務朋友,因為能做到這種程度的人對於保險條款、理賠細節流程絕對有相當程度的專業與熱情,記得多幫他介紹客戶阿,成為他的壽險與產險客戶絕對是件好事。
參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