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新增失能保險項目

109年新增失能保險項目
109年新增失能保險項目

正式更改日期

金管會金管保壽字第10804920500號函,傷害險保單示範條款,附表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新增「鼻未缺損,而鼻機能永久遺存顯著障害者」第11級5%,預計於10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但各保險公司是否要提早新增失能保險項目 4-1-2 ,可自行依造照內部作業決定。

109年新增失能保險項目
圖一
109年新增失能保險項目
圖二

失能等級4-1-1與4-1-2差異

  • 4-1-1 鼻部缺損,致其機能永久遺存顯著障害者。 (失能等級9級)
  • 4-1-2 鼻未缺損,而鼻機能永久遺存顯著障害者。 (失能等級11級)

差別為鼻部缺損與鼻末缺損,失能等級各為9級與11級、給付比例為20%與5%。

參考文章:勞保失能給付表該怎麼看?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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