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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為車禍事故資料,快速申請教學 。
不小心發生車禍事故,等待警方做完筆錄之後,會收到一張【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如圖1,這張單子絕對要保留好,它除了可以方便當事人快速申請資料以外,後續的 強制險理賠 也需要用到它喔。

申請步驟一

請掃描【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的【QR Code】,它會帶入申請畫面。
申請步驟二
進入畫面後,點選右上角的【台中市事故資料申請】

申請步驟三
- 發生日期:依照事故聯單上所填的發生時間填寫。
- 身分證號:當事人身分證字號。
- 驗證碼:填入正確驗證碼
- 點選:下一步

發生時間就是依照【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左上角所紀錄的時間填寫。

申請步驟四
勾選 【現場圖】、【現場照片】、【分析研判表】

我建議把「現場圖」、「現場照片」、「分析研判表」全部打勾申請下來,而且記得保留好,因為這個每個人只可以申2次,超過次數就不能再從這管道申請了。
申請步驟五
申請者資料
- 申請者資料:若取件人為當事人,請將當事人欄位勾選,並輸入欄位所需資料。
- 申請者資料:若取件人非為當事人,請填入申請者資料。
- 領件單位:選擇您方便領取的警察局、或派出所。
- 預定取件日:於預定取件時間領取文件,可先打電話詢問資料是否可取件。
領件單位,可以選擇離自己家最近的警察局,欄位下拉可以自行選擇唷

順便給當時承辦的員警打分數吧,至於要打多少就看個人摟,不過員警其實挺辛苦的,所以盡量非常滿意。
申請步驟六
將此頁面截圖、或列印留存。
到這邊就完成了,我建議將此頁面截圖、或列印留存,等取件時間到,系統會通知你到當初所指定的地點取件。
注意系統大致上會在第三天發出通知請你去領件,但你去領的話只會領到「現場圖」與「現場照片」。
所以我建議等二次通知時,再去領會比較好;去領的時候,記得代雙證件喔。
到警局時直接說有收到通知,說可以過來拿已申請過的車禍資料 (初判表) ,幾乎每個員警都能協助領取。
如果承辦的員警找不到你申請的資料,記得把 (步驟六的截圖) 給員警看,上面有更詳細的資訊;最好也附上當事人的身分證字號方便查詢。
如果當事人沒空,也可填寫委託書請人領取!!

申請調解教學
至於APP上的【線上調解申請】我不建議使用,因為有時候會怪怪的跳不出來;如果有需要「調解」可以打電話給當時承辦的員警,請員警送調解委員會。

電話就打到【處理單位】那欄所填寫的電話(如上圖)。

記得一定要找當時填表的員警喔(以免電話又被接來接去),承辦員警的姓名會寫在【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看【填表人】那個欄位(如上圖)。
初步分析研判表 範本

圖12就是「初步分析研判表」,內容一樣會記載著【發生時間】、【事故地點】,與雙方當事人是否有【違規事實】的紀錄。
此表通常都是被用來當作是「調解」時分辨,責任歸屬的依據,但如果對此表的分析有疑義,可另外【自費】申請「車禍事故鑑定」,費用為3000元,且費用由提出疑義者負擔。
現場圖

圖13為當時發生事故的現場圖,記錄著周圍的路口、路段、路名、與交通號誌,另外會在【現場處理摘要】上備註雙方當事人事故當時欲前往的路線行徑,與事故過程。
現場照片

圖14為事故現場照片,當時承辦員警會將事故現場做拍攝紀錄,紀錄當時的【道路全景】、【車損】、【車體擦痕】、【機車倒地】、【剎車痕】、【刮地痕】、【道路設施】、【人倒地】、【人受傷部位】、【落土】、【碎片】、【拖痕】..等等
車禍處裡專家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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